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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咨询--FAQ
提供者:  点击次数: 发表时间:2018/06/06 13:04

 FAQ常见问题


1、图书借阅问题
2、文献查找问题
3、电子资源利用
4、咨询服务问题
5、教育培训问题
6、其他

一、图书借阅问题
1、我校读者的身份类型有哪些?

 
(1) 教师:本校正式在编教师; 
(2) 研究生:本校正式在册的研究生; 
(3) 本科生:本校全日制在册本科生; 

 


2、校外读者如何办理图书借阅证? 

  校外读者暂不能办理图书借阅证

3、读者可以借几本书?借阅期是多长时间? 

读者身份类型所对应的外借册数:教师:30册;研究生: 30册;本科生:30册; 
读者身份类型所对应的外借期限:教师:62天;研究生:62天;本科生:31天;

4、怎样续借图书?可以续借几次? 

所有读者对其所借图书均可续借1次。登录https://211.81.31.49:8013/tjcu#/Home 



5、图书馆的图书是如何排列的? 

我馆图书采用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进行分类排架。 
《中图法》按学科将所有文献划分为五大部类(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;哲学;社会科学;自然科学;综合性图书),在此基础上再划分成22个基本大类,每个大类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,如下表所示:

分类号

类目名称

分类号

类目名称

A

马克思主义、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

N

自然科学总论

B

哲学、宗教

O

数理科学和化学

C

社会科学总论

P

天文学、地球科学

D

政治、法律

Q

生物科学

E

军事

R

医药、卫生

F

经济

S

农业科学

G

文化、科学、教育、体育

T

工业技术

H

语言、文字

U

交通运输

I

文学

V

航空、航天

J

艺术

X

环境科学、安全科学

K

历史、地理

Z

综合性图书

各大类下进一步按二、三、四……级类目展开,用阿拉伯数字表示,最终形成一个等级分明、次序清晰的知识系统,如“国际贸易实务”的中图法分类号为:F740.4。


6、怎样知道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? 
登录网上公共检索系统,查看“我的账号/查看账号”即可获得相关信息。 


7、图书丢失如何进行赔偿? 
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告,并赔偿原书。超过应还日期,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所遗失图书情况,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赔款。 
赔偿原书:无论中外文图书,全部按每本书5元加工费赔偿 
赔款:中文图书,1990--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的5--7倍赔偿;1990年前出版的,图书价格在3元以内的按原价的10倍赔偿,图书价格在3元以上的按原价的6倍赔偿。 
外文图书(原版),1990年后出版的按原价的10倍赔偿,1990年后出版的按原价(或40元,指无价格的图书)的20倍赔偿;外文图书(影印):同1990年后出版的中文图书。 
赔款后,读者又找回原书,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,从赔款之日起计算过期滞纳金。如超过应还日期仍不还书也不办理赔偿手续者按逾期处理。即在赔偿原书的基础上同时追缴逾期滞纳金。 



 

 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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